办公室(财务处)
负责协调机关办公,拟定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秘、档案、信访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及审计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监察一处
依法监察省属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
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监督检查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或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指导、协调或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监察二处
依法监察省属以外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
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监督检查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或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各类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各类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装备处
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研究提出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建议。
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察工作。。
负责对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煤矿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中介机构的字、、、。
负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管理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培训处
负责局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负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
负责组织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
负责煤炭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研究拟订煤矿安全生产规章、规程、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
组织起草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
负责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工作。
承办煤矿安全监察方面的行政复议。
负责发布煤矿事故、职业危害等煤矿安全生产信息。
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纪检检查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负责落实党和国家及省有关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拟定相应的贯彻措施。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与学习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负责拟定局机关老干部工作年度总结和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两项待遇”的落实。
负责接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并认真处理好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做好局机关老干部日常服务和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调度中心
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调度、事故调度、重特大事故跟踪调度和调度日报及24小时值班工作。
负责本局每周一调度例会、每月视频会议和全省煤矿安全情况通报。
负责全省煤矿伤亡事故快报、月报、年报和执法分析。
负责编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分析报告、安全生产简报和监察执法简报。
负责本局信息网络的技术服务和局域网机房管理、视频会议室的管理、维护。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保证经过职能活动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受省局委托,负责局机关房产、地产和设施的管理、维修、加固等工作,办理机关公有住房的出售和房费的收取工作,协助省局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作好机关住宅和单身宿舍的分配、调整工作。
负责省局机关和大院内的电话通讯工作。
负责省局机关车辆管理工作。
负责省局机关职工医疗保健、防疫免疫以及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省局大院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大院绿化、环境卫生、门卫、收发以及幼儿园、理发室、自行车棚等公益设施和服17、 务部门的管理。
负责大院水、电、暖、煤气的管理,按规定计价收费以及对外协调等工作。
负责机关和大院的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管理和指导省局招待所和驻京联络处的工作,协助省局办公室和各处室搞好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宾客的接待工作。
受省局委托,负责山绿化的具体工作。
承办局机关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完成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管辖范围
直接为机关办公提供后勤保障的部门,包括电话总机室、车辆和保卫科。
为机关和大院职工、家属提供后勤服务的部门、设施,包括配电室、理发室、幼儿园、门卫、自行车棚和花房等。
受省局委托,管理大院内属机关的全部房产、地产和设施。
管理招待所、驻北京办事处。
安全培训中心
兰州监察分局
负责兰州、酒泉、张掖、金昌、武威、定西、白银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陇东监察分局
负责平凉、庆阳、陇南市和甘南州行政区域内各类煤矿的安全监察和执法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无标题文档
首 页
|
甘煤概况
|
组织机构
|
政策法规
|
安全培训
|
纪检监察
|
科技装备
|
统计资料
|
办事指南
|
举 报
办公室(财务处)
安全监察一处
安全监察二处
科技装备处
人事培训处
政策法规处
纪检组(监察室)
机关党委
离退休管理处
信息调度中心
机关服务中心
安全培训中心
兰州监察分局
陇东监察分局